2012年8月28日 星期二

蘭嶼需要你我來關心

欲寄送物資,請寄至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
地址:台東縣蘭嶼鄉椰油村12-1號
電話:089-731-000
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臉書

我們持續關注~請大家協助轉貼~
這需要政府協助~才有辦法運補~並建立物資集中所~
否則將會有蜂擁的物資將造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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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物資需求以及運用管道
人力需求明確以及需要協助的狀態~
蜂擁的人力造成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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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只要大家把這則蘭嶼災區的訊息[分享]出去,讓善意媒體和主管單位知道就可以.)






相關報導!!!

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特別整理與納稅義務人減免規定

天秤颱風來襲,南區國稅局屏東縣分局特別整理與納稅義務人關係較為密切之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等稅目災害損失之減免規定,提醒納稅義務人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綜合所得稅方面:
請檢附損失證明文件,如警察機關或村、里長證明文件及受損財產之取得憑證(如欠缺憑證,亦請估列取得時間、金額)等送交國稅局,報請戶籍地稽徵機關或就近向災害發生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災害損失經國稅局核定後,納稅義務人於辦理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就可列報扣除減免。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方面:
請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報請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派員勘查,經核定後,得於辦理10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災害損失,應檢附的證明文件如下:

1、災害現場及毀棄物之照片(須加註日期)。

2、保險或公證公司出具之損失清單(未投保者免附)。

3、營利事業固定資產或商品、原物料災害報告表。其屬固定資產,並須檢附截至災害發生前一日之財產目錄及為回復原狀所支出之憑證影本。

三、營業稅:


小規模營業人因災害影響無法營業者,可向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准予扣除其未營業之天數,以實際營業天數查定營業稅。

四、貨物稅:


受災之貨物稅廠商,如有已稅貨物因受損或消滅致不能出售者,應檢具證明文件,依貨物稅條例第4條及貨物稅稽徵規則有關規定辦理退稅。

五、菸酒稅:


受災之菸酒稅廠商,如有已納菸酒稅之菸酒因受損或消滅者,得依菸酒稅法第6條及菸酒稅稽徵規則第39條規定,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向管轄國稅局報備。

該分局指出,納稅義務人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www.etax.nat.gov.tw→書表及檔案下載→國稅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或地方稅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下載相關書表,亦可利用線上申辦方式辦理。納稅義務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盡明瞭的地方,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

天秤颱風救助辦法

天秤颱風造成屏東縣部分鄉鎮淹水嚴重,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表示,若民眾住家有受災事實者,可依程序向鄉鎮市公所申請住戶淹水救助或安遷救助,本次淹水救助申請期限至101年9月24日截止。
本縣住戶災害救助種類、審查標準、金額如下:

住戶淹水救助 
◆ 受災事實:住家淹水深度自屋內樓地板起算達50公分以上。
◆ 居住事實:淹水住屋為主要居住所且於淹水住屋有居住事實為現(常)住戶。
◆ 「住屋」:以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之廚廁、浴室為限;畜舍、倉庫、工寮、騎樓、走道、非與住屋連棟之廚廁、大樓集合住宅之車庫及地下室非屬救助範圍。 
◆ 住戶淹水深度達50公分以上者,補助5,000元。

◆ 住戶淹水深度達100公分以上者,補助1萬元。


安遷救助 
◆ 受災事實:住屋因災毀損達以下不堪居住程度者:
1、 住屋屋頂連同椽木塌毀面積超過1/3;或鋼筋混凝土造成住屋屋頂之樓板、橫樑因災龜裂毀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者。
2、 住屋牆壁斷裂、傾斜或共同牆壁倒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者。
3、 住屋遭砂石掩埋或積砂泥,其面積達原建築物總面積1/2或淹沒最深處達簷高1/2或100公分以上者。

◆ 居住事實:因災毀損之住屋為主要居住所且於受災住屋有居住事實為現(常)住戶。
◆ 設籍事實:災害發生時已在現址辦妥戶籍登記。
◆ 「住屋」:以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之廚廁、浴室為限;畜舍、倉庫、工寮、騎樓、走道、非與住屋連棟之廚廁、大樓集合住宅之車庫及地下室非屬救助範圍。 

住屋損毀達不勘居住程度,戶內實際居住人口每人發給2萬

,以五口為限。

未居住於受災損毀住屋者,不予發給。


申請災害救助金需檢附下列資料:
(一)受災事實佐證照片至少2張至4張,如:住屋淹水高度達50公分或100公分以上照片(屋內地板量測明顯看出淹水高度達50以上,若以竹竿標示需有刻度)、住屋毀損照片;所附照片應有標示門牌號碼之照片1張
(二)天然災害勘查表—由公所協助填寫;
(三)戶籍資料;及
(四)其他佐證附件,送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


有關淹水救助金相關疑問,請電洽屏東縣政府社會處社會救助科,諮詢電話:08-7320415轉5351或逕洽各鄉鎮市公所。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社會處

2012年8月27日 星期一

風災屋損 每戶最高救助10萬

  台北市長郝龍斌對屏東、台東災區發放救助金引發關注,行政院昨已指示相關部會立刻了解各地災損情形,儘速依相關規定進行災害補助;農委會前天已公告台東縣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貸款利率年息1.25%。

  針對台東大武、綠島、屏東恆春等地受災嚴重情形,行政院表示,依「災害防救法」及「風災震災重大火災爆炸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規定,針對房屋毀損的民眾,每戶每人可發放2萬元安遷救助金,每戶以5人為限,最高發放金額為10萬元;住戶淹水救助每戶最高可發給2萬元救助金,相關經費由災害發生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但水災災害特別嚴重時,經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報行政院核定者,得酌增救助、補助。

  在農損補助方面,行政院表示,已指示相關部會依據馬總統「認定從寬、手續從簡、查報從速」為原則,並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公告救助地區、農產品項目、生產設施及救助額度,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 (記者邱燕玲)

國道三號林邊交流道至大鵬灣環灣道路之路段高架橋於(28)日中午12時停止緊急開放。

 國道三號林邊交流道至大鵬灣環灣道路之路段高架橋於(28)日中午12時停止緊急開放。